近日,蚌埠市禹会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在全区范围内对2016年1月到2018年12月已经审结结案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涉及128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其中乡科级30人,一般干部15人,其他人员83人。重点检查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情况;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和执行情况;对受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内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任用晋升情况;对受处分人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受行政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情况;监察对象、公职人员等受刑事处罚后给予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其他有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情况。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了个别处分决定归档不及时,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不及时等问题,现已及时纠正并整改到位。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落实问题,直接关系到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效。要切实抓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