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蚌埠市监委批准,蚌山区纪委监委对燕山乡燕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郭玉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郭玉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铺张浪费,造成了村集体资产的大量损失;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及管理村集体财产及事务的职务便利,索要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郭玉会身为中共党员,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蚌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玉会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