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坚持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落实机构改革情况的纪律监督,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落实监督首责。全程跟踪和监督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市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与执行纪律情况。不断强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改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有序进行。
明确监督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要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全体监察对象特别是涉及机构改革科室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改革过程中“三定”方案编制、组织人事、资金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正风肃纪,对在机构改革中不担当、不作为,人浮于事、庸懒散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为推进机构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