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六大队许某在处分期内,他的年度考核为何是称职?职级工资为何没按规定进行调整?”日前,蚌埠经开区纪工委在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区直单位一名干部受处分而其年度考核和职级工资却未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区纪工委立即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并作出说明。
为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经开区纪工委对十八大以来已审结的79个案件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联合党政办、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等部门,通过详细查阅案件审理卷宗、个人档案、考核奖惩等文件资料,认真填报《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登记表》,由区监察室汇总自查情况,对照统计口径核对数据,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认真填写《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汇总表》。
在检查中,区纪工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处分下达后是否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范围宣布、是否按规定调整被处分人的职务、是否按规定调整被处分人的工资待遇、是否在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6个方面处理事项是否执行到位。通过检查,全面查找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的问题和执行不力的情况。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处分期已过,未及时解除行政处分;未能及时调整受处分人员的相关职务和工资待遇等问题,经开区纪工委对问题突出的相关单位,要求汇报整改情况,并及时跟踪督促。对发现的工资未按规定调整等问题,重新核实、列出明细,对违规发放的工资等予以追回。截至目前,共检查发现并整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4个。(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