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蚌埠市监委、中共龙子湖区委批准,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对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副主任科员、李楼乡原副乡长(挂职)范迪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范迪海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拆迁区域违章建房、骗取国家补偿,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范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龙子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龙子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范迪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蚌埠市龙子湖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