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打伞破网’工作中,重点立案查处了怀远县榴城镇杨翟郢村村委会原主任杨连凯涉嫌强迫交易、包庇纵容亲属寻衅滋事、利用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近日,怀远县向社会公开发布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怀远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形成纵向压实责任横向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快侦快诉快判,积极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县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委书记认真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5个方面8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同时,注重横向协调联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政法委统筹协调,纪委监委、公检法司各司其职,认真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形成强大斗争合力。
对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线索,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机制,多部门多单位联合“滚动排查”,建立“三长负责制”形成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依次签字背书机制,通过责任到人、时间确定到日扭紧程序链条,不断推动各责任单位主动排查、全面排查、深入排查。对问题线索处置建立侦查、起诉、审判专班,努力推动快侦快诉快判。对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授权”,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截至目前,共排查线索532条,完成核查174条,立案37件。
同时,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根源,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梳理排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强案件查办,对排查出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分类别处置,专人跟踪,销号督办,目前已办结16件,处理涉黑涉恶党员干部11人。(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