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五河县纪委监委打破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地域和部门限制,整合现有资源,实行协作办案模式,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业务不精、质量不优、人情困扰等难题。自实施协作办案工作机制以来,该县先后以该模式处置问题线索245件,立案133件,处分党员干部149人,制度优势不断彰显。
五河县14个乡镇纪委和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人员配备基本不超过2人,普遍存在“缺人、缺经验、缺保障”的问题。为了破解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2016年7月,该县纪委在充分调研摸底论证后,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协作办案机制,按照“地域职能相近、人员优势互补、工作开展有利”的原则,对乡镇和派驻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力量整合,挑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45名办案骨干建立人才库,并组建成20个相对固定的协作组,负责查办基层重要复杂案件线索或自办有困难、有阻力的案件。
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协作办案实施办法》、《关于推行协作办案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并在实践中逐步优化工作机制。其中,明确协作组由县纪委监委统一调配,主要负责组织调查基层疑难复杂的信访举报和违纪违法案件,但不可插手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事务,不干预其正常工作;协作组向县纪委监委负责,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案管室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对出现中途停办、超时未结等问题,由县纪委监委领导挂案包案,并实行对账销号。
去年12月,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双忠庙镇岳庙村党总支原书记岳某某有关问题。县纪委监委迅速安排派驻县农委纪检监察组作为协作组查办该案,在一周时间内就查清了岳某某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的违纪事实。
协作办案不仅能够整合办案力量,最主要的优势是可以有效排除人情干扰。针对基层受限于熟人多、说情多、干扰多,查办案件阻力大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充分整合资源,科学调度,对协作办案人才库的成员建立详细的社会关系情况表。在安排办案人员时,严格落实“两不”要求,即不抽调案发地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案发地纪检监察部门不得过问和干预调查组的工作。涉及大要案的,县纪委监委直接抽调人员参与审查调查和指导,有效排除了人情关系的干扰。今年3月,该县纪委监委在查办头铺镇官桥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原会计等村干部违纪违法窝案中,抽调派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办案人员主办案件,有效排除了各种干扰,查处了村原书记丁某某贪污、涉嫌诈骗工程款合计6万余元以及其他村干部严重违纪问题,丁某某现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群众拍手称快。
在实行协作办案的实践探索中,该县还采取“四同联训”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年轻骨干和办案能手。通过在协作组内实行“同调研、同办案、同学习、同总结”的四同联训机制,大力开展“模拟办案”“以案释纪”“疑案研讨”等业务传、帮、带活动,极大鼓舞了基层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提升线索捕捉能力、谈话突破能力、调查取证能力、依纪依法依规处理能力以及监督教育管理能力。(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