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办法,我们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干劲也更足了……”近日,蚌埠市淮上区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广大党员干部纷纷为容错免责机制点赞。
为有效保护和调动全区各级党政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淮上区研究出台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符合“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但主观上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等13种情形,可以按照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等步骤予以容错免责。同时,该办法还对不予容错免责的8种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除特殊规定外,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党风廉政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考评、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等方面不受影响”,区纪委监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常委介绍道。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实现区委提出的‘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目标,十分重要,下一步我们将用好这一机制,进一步发挥调动全区干部的积极性”,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