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建立健全任务明确、责任明晰、权责统一的岗位职责执行标准,推动“人、事、岗、责”合理匹配,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做到精准考核,精准奖惩,充分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定岗定责是大讨论活动时下最主要的工作。”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大讨论活动办公室副主任朱学银介绍,根据全市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部署,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部门“三定”规定和科室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开展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目的就是为了充分激发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实干担当、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各部门各单位运行效能和工作质量。
根据通知要求,开展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拉高标杆、明确职责,全面覆盖、权责统一,一岗多能、资源整合。拉高标杆、明确职责,就是紧扣中心城市定位,以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为要求,主动拉高标杆,明确工作职责;依据“三定”规定职责和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依据工作任务明确岗位人员责任,实现岗位清、权限清、责任清。全面覆盖,权责统一,做到全覆盖、可对照、可考核、可追溯;将定岗定责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结合,精准考核,精准奖惩,实现人岗相宜、权责统一。一岗多能、资源整合,按照“团队协作、分工不分家”的理念,每个人在本岗之外应熟悉其他岗位工作业务与技能,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增强单位合力。
通知明确,开展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一是要全覆盖实施定岗定责,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进一步破解“职能交叉都不管”和“有利的抢着管、不利的不愿管”的难题,做到任务明、责任清。二是要科学编制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两个中心”总目标,以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为要求,编制2019年目标要引领发展、突出重点,重点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承担省级考核任务的单位原则上要以达到全省前7位次为底线,鼓励编制创新创优、体现工作量、富有含金量的工作目标,做到天天有目标,年年有进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当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静态的‘定岗定责’和动态的‘定时定效’,实现静态责任和动态目标的有机结合。”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戚怀洋在解读文件时表示,市委督查考核办将严格把关、严肃要求,确保各单位定高标准、争高位次;同时将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措施,精准考核、严格奖惩,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