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持不遮掩、不回避、不应付,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定的政治自觉、严明的工作责任、严肃的整改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市民政局党委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先后3次召开党委会,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研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研究制定《中共蚌埠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聚焦存在问题,坚持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局党委在发挥“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政治作用和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方面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先后多次召开局党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分析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和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对民政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始终把民政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放在如何打赢“三大攻坚战”中去推进、去落实。二是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准确把握新阶段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先后组织到徐州、南昌、厦门、长沙、合肥等发达地区学习三社联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城市困难群众脱贫解困、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蚌埠市实际,拟定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和十件实事,打造蚌埠民政工作品牌。三是强化局党委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力做到“三个聚焦”、更好履行民政“三基”职责,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2)以政代党问题突出,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界定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主题,对议题内容严格把关,并指定专人分别做好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二是局党委会议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局党委会议事规则》要求,同时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三是明确局系统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在局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通知》。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3)局党委会讨论有关议题时,违反“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在召开局党委会、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研究推荐人员聘用、先进人选、职务任免时,执行回避制度。
3.破解民政难题力度不大。
(4)落实养老服务工作中,调研不够,开展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市级信息平台筹建工作。二是积极争创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三是督导各县区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及服务站点建设,已建成3个区级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四是督促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五是已初步建成2个智慧养老机构,1个智慧养老社区。
(5)特困供养机构护理功能欠缺,管理和服务水平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蚌政办秘〔2018〕114 号),通过设立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和县级特困人员养护院,有效提升了照料护理水平;二是全市已建成13所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含县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对特困老人开展了集中养护。截至目前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已达到37%以上。
(6)推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缺乏创新,导致注册率至巡察时不足7%。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市文明办、团市委合作,协同推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并下发《加强志愿者注册函》督促三县六区做好志愿者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志愿者注册率已达到8.3%,超出省民政厅注册率要求标准(7%)1.3个百分点。
4.政治敏感性不强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蚌埠市民政局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蚌埠市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组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养成从我做起,从自身严起,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挺在前面,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的良好习惯。二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确保公文处理规范严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5.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力。
(8)存在学习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学习形式单一、结合民政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且部分学习存在应付及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每周学习内容,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民政业务工作始终。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个人日常自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和民生方面重要讲话精神。三是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先后邀请安徽大学教授和市委党校教授开展了“社会工作知识大讲堂”知识讲座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专题报告会,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以及社会组织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专题辅导。
6.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9)谈心谈话涉嫌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过程中,采取集中谈和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营造轻松、民主、平等的谈话氛围。在具体交谈过程中,既加强引导找准谈话重点又鼓励大家说真话、讲实话,有效地增强了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0)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采取挂职、重要岗位锻炼加大培养力度。二是在干部缺位时着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平时考察、挂职、工作成绩重点使用。
(11)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目前,所有的副科级干部已全部到公安局出入境科完成登记备案。二是加强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定期梳理登记备案。
(12)在职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公务员法》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对干部兼职工作的认识。二是对违规兼职的7名在职干部进行审查,逐一列出整改措施。目前,民政局的2名干部完成了整改;转隶的5名干部已有4名完成整改,1名是原市民政局下属企业星火日用化工厂法定代表人,该企业在2004年9月已撤销。
(13)“三超两乱”等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局属单位在机构改革后采取系统内部调剂、只减不增、逐步消化。二是对借调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除部分已转隶人员,其余人员借调时间为1年,8月底到期后将重新研究,严控借调人员数量。
8.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4)党建的政治引领不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力度,确定9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和组织部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已批准成立功能型党组织18家,新批准成立党组织3家,聘请党建指导员4名,确立3家社会组织党组织为党建示范点,截止目前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党组织覆盖率已达到了60%。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内容,要求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除参加局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本人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二是在开展的“严强转”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讲政治的高度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三是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程序和步骤,并模拟演练了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进一步加深了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了解。
(16)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主动认账领账,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互相之间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17)组织生活标准化、规范化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一本通》、《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党支部建设1+4工作法,5+X组织生活模式等贯穿到支部建设始终,切实做到记录详实规范,无错记漏记。二是组织全系统党员开展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突出岗位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格落实月检查、季小结制度,进一步规范支部建设标准化,形成常抓常查、监督促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四风问题仍有表现。
(18)存在形式主义,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印发了《市民政局会务会风会纪制度》,并组织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明确凡由局领导牵头召开的会议,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倡导开短会,开有用的会。巡察整改以来,市民政局会议次数减少50%。
(19)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印发了《市民政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局领导带头示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与去年同期相比,会议经费支出减少1.0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减少6.25%。切实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民政事业发展的刀刃上,经费支出得到有效管控。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1.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全面从严治党调门高、行动弱。
(20)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市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问责,转变工作作风。二是督促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基层作风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联合在局系统开展“严强转”和市委巡察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
12.监督执纪宽松软
(21)局党委和局纪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多发的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规案件调查不及时,处理不严肃,有些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了《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对信访和纪律处分的认识。二是指导救助管理站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修订了《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安全防控职责》、《受助人员自伤、自残应急预案》、《受助人员失踪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
(22)警示教育不到位,震慑作用有限。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好“周巫宋刘”、赵明伟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及市民政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戒、为训。二是编印了《蚌埠市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供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阅读,进行警示教育。三是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于信访举报问题和违纪违规案件及时调查,严肃处理,防微杜渐。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3.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不彻底。
(23)对农村弱势群体关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敬老院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指导各县区立行立改;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0家农村敬老院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生活水平、环境卫生、集中供养人员满意度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核查。并根据核查出的问题制定了农村敬老院问题整改清单,指导各县区立行立改。
(七)巡视检查整改情况方面的问题
14.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交办事项整改推进较慢。
(24)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筹建市级信息平台,目前正与河北瑰誉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盛世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二是建成2个智慧养老机构一个智慧养老社区。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已经陆续下拨,正在督促各县区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并尽快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
(25)整改措施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19年度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支持资金已经下拨到各县区,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省民政厅要求的60%覆盖任务。二是积极指导区民政局与区政府、街道、社区协商,落实好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及完善服务设施,现已完成40%建设任务。
(八)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15.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
(26)市民政局党委将扶贫工作与民政常规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开展具有民政特色的扶贫措施进行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9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二是调整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推进。三是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结合贫困户实际和脱贫需求,研究制定《蚌埠市民政局推进“四送四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四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9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蚌埠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五是组织帮扶干部定期深入帮扶联系村,对包保的贫困户进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
16.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行业指导作用发挥不够突出。
(27)相关扶贫政策实施未能做到城乡困难群体全覆盖,困难群体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因贫困身份问题享受政策不同,导致获取的帮扶救助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整改情况:经与财政部门协商,今年7月份起将贫困大学生一次性救助标准调整至每人5000元,实现了低保家庭与贫困对象家庭享受同等大学生救助待遇。
(28)市民政局在把好识别“源头关”、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工作上还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蚌埠市2019年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大救助对象动态调整力度,强化基层低保规范管理,有效落实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印发《2019年蚌埠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内容和整改时限,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公开并在民政网站上长期公示,切实加大社会监督。四是已会同残联及县区民政部门积极开展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市民政局党委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以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推动民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2—3715051;通信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民政局10楼1005室;电子邮箱:bbsmzjxczg@126.com。
中共蚌埠市民政局党委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