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灵活运用“四种形态”1-8月处理81人次

时间:2019-09-11 08:2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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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分管领导,我之前对社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确实没有高度重视,平时在管理上也有所疏忽,在接到区纪工委的监察建议书后,才充分认识到问题症结所在。现在我们属地政府和区内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理清了、工作理顺了,各单位之间衔接配合也更加紧密了,问题治理起来也更得心应手。”蚌埠高新区某社区管理中心党工委委员、农办主任冯某某在诫勉谈话中态度诚恳地进行反思。这是该区纪工委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促使党员干部“红脸出汗”、以防小错酿大错的缩影之一。

今年以来,该区纪工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持续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管住“大多数”,依纪依法处理“少数”和“极少数”,着力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

“诫勉谈话是我们党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的方式之一,既达到了严管与警示的效果,又注重厚爱和关怀的温度,是我们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力抓手,更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理念。”该区监察室负责同志介绍道。

据统计,今年1-8月,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比35.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比39.5%;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20人次,占比24.7%。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函询、警示谈话、批评教育以达到‘治未病’的效果;对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的也决不心慈手软,坚决‘拔烂树’,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该区纪工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后,我们会继续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在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的同时,精准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不断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切实维护区内良好的政治生态。”(高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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