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清’,中秋国庆再提醒。廉洁纪律铭记心,八项规定严执行。清风伴明月,清廉最幸福,祝您中秋、国庆快乐!”近日,五河县党员领导干部陆续收到以上短信提醒。
该县紧盯节点注重抓早抓小,每逢重要节日前,县纪委监委都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守住节点,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协调税务、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强化执纪监督。
今年以来,该县注重紧盯“微信红包、赠送提货券、快递送月饼和螃蟹”等花样翻新、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特别对公车管理、公款购买月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县纪委监委先后牵头对饭店、农家乐、加油站等场所以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定点停放、三公经费等明查暗访活动30余次,并通过网络和信访等方式接受举报。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印发作风建设月度督查通报8期,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诫勉谈话2人,警示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该县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督促党员干部严以律己,明确纪律“红线”,坚守行为“底线”,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文明、清廉简朴的节日。
“中秋国庆期间,凡是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或问题严重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明确表示。(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