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蚌埠市蚌山区强化监督力度,在全区6个乡(街道)设立了派出纪检监察办公室,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
机构组建到位,实现乡(街道)“全覆盖”。该区监委向辖区6个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统称为“蚌山区监察委员会派出xx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与乡(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监察办公室主任由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派出监察办公室的编制、经费、人事关系等仍按原渠道管理。派出监察办公室对区监委负责,受区监委领导,向区监委请示报告工作。
赋予职责权限到位,实现监察“无死角”。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依法对管辖范围内1204名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管辖范围内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向区监委提出政务处分建议。依法对所在管辖范围内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经区监委批准,可以使用谈话、询问、调取等监察措施。
规范措施到位,实现管理“同跟进”。制定了《蚌山区派出监察办公室管理办法》《蚌山区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等制度。组织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成员开展法纪知识集中学习,加强业务指导和实战锻炼。同时要求各乡(街道)监察办公室制订阶段性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取得实效。(蚌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