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26 11:1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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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52.00 

110.54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3.00

 6.2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00

   104.2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00

    23.68

        公务用车购置 

    0.00

    80.60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4万元,完成预算的21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年中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6万元,占5.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28万元,占94.3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支出。2018年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蚌埠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企〔20174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6.26万元, 比年初预算13.00万元减少6.74万元,下降51.85%,下降原因是接待从简、减少支出。2018年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共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4.28万元,比年初预算39.00万元增加65.28万元,增加167.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6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80.6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年中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蚌埠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一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8万元,比年初预算39.00万元减少15.32万元,下降39.2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成本。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蚌埠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蚌办发〔201421号)。2018年末,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联系方式:蚌埠市纪委(监委)机关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jw556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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