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五抓”并进深化乡镇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时间:2019-11-22 08:5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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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乡镇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进一步提升“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的全覆盖和有效性。

抓职能定位,持续深化“三转”。落实“两个为主”,不断推动乡镇(街道、社区)纪委(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市委出台《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市纪委监委配套出台《关于推进县(区)建立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县(区)纪委监委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一级延伸工作。截至目前,全市6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与原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按授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乡镇一级、农村一级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抓建章立制,规范办事程序。怀远县纪委监委2016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规章制度50余项,其中《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暂行办法》《怀远县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实行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等10余项涉及乡镇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初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工作的管理机制,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抓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备。通过省考招考、公开选调、军转安置、交流调整等方式配备乡镇一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截至目前,全市71个乡镇(街道、社区)纪检监察机构共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57人,平均配备2.2人左右较改革前平均1.8人左右有了显著增长,基本保证了正常工作能够开展。

抓能力提升,提高履职能力。按照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的要求,注重岗位练兵,多渠道、多形式强化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双锻炼、双提升,五河县纪委监委去年开展一轮“能力提升专题业务培训”活动,通过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同志和委班子成员轮流上课的方式,全面提升乡镇一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抓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2016年6月,蚌埠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组指导,制定关于建立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的意见,2019年结合监察体制改革赋予乡镇一级监察职能的实际对协作组配套制度进行全面修订,通过协作办案、参与办案和协作监督检查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较好解决了整合力量、聚焦主业、强化监督等问题,监督合力、能力、动力得到明显增强。目前,全市共建立37个协作组,其中市级7个、县级30个。(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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