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您看一下韩台村这份发放青苗补偿款的财务凭证,还有后面附的花名册,是不是有些不合常理。”2019年6月,五河县委第三巡察组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入驻大新镇韩台村开展机动巡察,第二天,账目组的同志就发现了异常,随即将相关财务凭证及单据交由巡察组长郑怀洋审阅。
账目中关于该村高压线路改造工程占地青苗补偿款的3张发放花名册中均出现了“郭某某”,且名字前后均使用“Δ☆”等特殊符号标注,这一情况迅速引起郑组长的警觉。
“同一人同一事项的青苗补偿款为何要被分割成3份发放?为什么唯独在此人名字前后作出标记?这些特殊符号又意味着什么?”一连串的问号涌上在场人员心头,事有蹊跷必有“猫腻”。
“这些问题疑点重重,我看还是集体研究一下吧。”郑组长皱着眉头思索,并迅速召集巡察组成员召开专门会议。
“很有可能是虚报冒领,用特殊符号标记以免混淆”“或许是不同地块要分开造册”“时任村书记张元梅原先就因类似问题受过处分,会不会故技重施”……研讨中,大家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对此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对该村账目进行全面清查。
巡察组奔着问题去,紧盯问题察,经过走访群众、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很快发现了郭某某既非当地村民也未在当地承包土地,更“巧合”的事,郭某某和张元梅还是亲属。巡察组立即找到张元梅了解情况。
“郭某某与你是什么关系?”郑组长问张元梅。
“他是我夫弟的岳父。”张元梅说。
“据我们了解,郭某某并不是本地村民,为何从你村领取青苗补偿款?”郑组长追问。
“那是村里高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材料堆放占了我夫弟的土地,他本人常年在外务工没办粮补本,所以就把补偿款打到他岳父郭某某的本上。”张元梅不假思索的回答。
“具体占了多少亩的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郑组长紧接着问。
“一共3亩多。标准为每亩800元。”张元梅答道。
“账目显示郭某某一共领了6105元的补偿款,这明显超出实际占地面积所得,你又怎么解释?”郑组长试探性地问道。
“恩……施工单位答应多给一些补偿。”张元梅略显底气不足。
“为什么要多补偿?希望你能实事求是的对待,把问题说清楚。”郑组长坚定而严肃的说。
“……这个……” 一番思索后,张元梅终于讲出了事情的经过,“这是为了处理一些其他村务开支,我借机从中做了手脚,我想土地的事情别人又不是很清楚,所以就索性以亲戚名义多报了地亩数。”
至此,重重疑云渐散开来,而花名册中的特殊符号也是张元梅为了方便拿回该款所作的标记。
拔出萝卜带出泥,在进一步查阅该村账目资料中,巡察组还发现一笔杂工费报销单据更加可疑。这张单据显示韩台村以5名村民从事高压线路改造工程杂工名义开列杂工费6640元。
如此高危作业岂是普通村民能够完成?巡察组迅速展开深入了解,通过与项目单位交流,与相关村民拉家常、讲政策、做思想工作,他们的顾虑被一一打消,从不敢说、不愿说,到打开话匣子说出实话。果不其然,一切还是张元梅为满足个人私欲的自导自演,项目单位完全不知情,相关人员根本没有干过杂工活,虚报的杂工费也全部打入张元梅丈夫的个人粮补本,被其收为己有。
“事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咱们必须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汇报。”巡察组整理了资料,固定了基础证据,按照相关程序报告请示后,将问题线索移交大新镇党委,该镇党委立即安排镇纪委展开核查。
案件核查过程中,巡察组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核查组开展工作,前期收集的资料与证据也为核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立案审查没多久,张元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及杂工费等严重违纪行为便被悉数查清,等待她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长期在村里工作,为了一己私利,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造成恶劣后果,是我忘记了初心、背离了使命,辜负了群众信任……”审理谈话中,张元梅悔不当初。(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