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把重复信访举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注重源头化解。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县纪委监委机关信访秩序的意见(试行)》,规范信访受理程序和信访秩序,对来信来访做到“三个及时”,及时登记、及时批转、及时转交办,不断提升信访处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注重向信访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受理范围和信访举报工作相关程序,引导群众有序举报、归口反映问题。对于涉及纪检监察业务外的问题和个人诉求耐心解释,引导群众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或单位反映;对于个别缠访闹访的信访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纠正少数上访人员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认识和行为。
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举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清理重复上访、“案结事未了”的信访积案,逐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针对梳理排查情况,按照“一个重复信访问题、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办理方案”的工作机制,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承办责任人、包案领导,逐一落实包保责任。由信访室每周跟踪督办,对照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同时,认真落实信访件反馈,对信访人存在异议的,组织调查组成员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解答,耐心释疑解惑,讲清政策法规,及时化解矛盾,推进问题解决。自专项治理开展以来,该县共梳理排查并办结重复举报信访件290件次。(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