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埠经开区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求得实效,特别是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能力。1至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人次,占47.8%;第二种形态19人次,占28.3%;第三种形态16人次,占23.9%。
注重预防,以制度规范工作。区纪工委注重事前防范,主动适应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监督执纪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制定执纪审查、线索管理和问题处置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会同区党工委制订了《蚌埠经开区谈心谈话制度》。同时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让纪律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突出重点,以关键带动全面。用好用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紧扭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盯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建立定期约谈制度,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定期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以“关键少数”的示范效应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同时,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
运用成果,以问题倒逼整改。加强执纪成果运用,结合谈心谈话、监督检查、受理信访举报、市委巡察、纪律审查等发现的问题,开展常态化的专项督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落实;紧盯处分执行,并建立回访制度,跟踪预防,以案促改,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