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办理的夏某某在落实低保政策中优亲厚友一案,其中违纪事实缺少部分旁证的支撑,还需进一步补充调查。”近日,蚌埠经开区纪工委负责案件审理的人员在审查长淮卫镇纪委办理的一起违纪案件中,发现了一些“不足”,退回要求补充。今年以来,该区纪工委为解决基层办案质量不高、审理人员人手不足等问题,在乡镇(街道、社区中心)推行案件联合协审制度,助力基层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
该区纪工委要求乡镇(街道、社区中心)自办案件先由乡镇(街道、社区中心)初步审理后形成书面审理结论,再报区纪工委负责审理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区纪工委根据案件具体性质以及复杂程度,决定是否成立由乡镇(街道、社区中心)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协审小组,共同阅卷并提出协审意见,重点对证据、事实、程序及定性提出指导性意见,做到“协审不代替,指导不武断”的协审理念,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对乡镇(街道、社区中心)的疑难复杂案件,区纪工委及时启动联合协审程序,在协审把关时,不仅明确协审重点,把控量纪尺度,明晰审理流程,还就办案手续、文书格式等问题进行讲解,答疑解惑,实现对案件重点环节、关键要素的实时掌控,确保案情“全监控”,审理“零差错”。
此外,该区纪工委还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定期学习制度,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就疑难案件审理工作、审理业务知识、党纪法规理论等开展实战训练和集中学习。通过“边审边学、以审促办”的原则,补足乡镇(街道、社区中心)纪检干部案件审理能力短板,不仅加强了业务交流,推动了案件质量提升,同时也锻炼了基层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有助于提升基层纪委的办案水平。(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