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禹会: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监督

时间:2019-12-23 10:40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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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乡党政班子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区纪委书面通知,请你在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时,把今年受到区纪委谈话函询情况作出说明,接受巡回指导组、乡党委及班子其他同志的监督”。日前,蚌埠市禹会区某乡党委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与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时提出要求。

该区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12名科级干部受到了诫勉、函询,但仅有少数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说明”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由该区纪委机关牵头组织部门,在开展全区政治生态调研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相关条款,制定出台《巡视(巡察)、谈话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实施细则》。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本年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统计,将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人员名单、事项向相关党(工)委(党组)函告,由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班子和督促相关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会后,按要求将会议记录,班子或个人发言提纲等向区纪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报备。从制度刚性和监督效果上,保证了区管班子和区管干部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干部个人被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做到真红脸、真出汗。

目前,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以来巡察反馈整改、组织谈话函询等情况需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10个班子、14名科级干部名单和事项已函告相关党组织,并同时抄送区委主题教育5个巡回指导组,做到会前审核、会中监督、会后报备,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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