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整改责任
市妇联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严格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的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针对巡察检查反馈的意见,市妇联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反馈问题情况,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对账销号,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聚焦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1)党组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党组已拟写关于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明确领导班子职数,时间定于12月份。二是已与市委组织部沟通,目前已配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已经优化了年龄结构。三是结合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已落实定岗定责定目标及AB岗制度,形成人人肩上有责任,各个岗位有目标的格局,有效激发争先进位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定决策、促改革”的政治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与会领导认真自学,熟悉掌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政治方向,明确议事内容及程序,充分发挥政治作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促进改革落实。二是党组已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会议,研究修订《蚌埠市妇联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并于8月6日印发,明确“三重一大”等重要内容,并在日常议事过程中严格执行。
(3)对市儿童活动中心的发展定位不够,研究不深,推动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高度重视,召开了全体人员会,积极动员在职在编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团结一致共谋发展。二是新建儿童活动中心已进入招标阶段。三是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赴江苏南京、苏州、常州、无锡以及省内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学习交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拓宽思路、寻找合作项目,进一步促进市儿童活动中心发展。
2.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4)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于2019年8月5日召开党组会,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妇联实际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及娱乐化”问题进行了查摆,即知即改。二是党组已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会议,进一步学习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提高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机关及二级机构发现线索及时上报。三是已对各部室提出要求,涉及到专项工作任务的及时向党组报告,以便党组及时部署落实。
(4)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有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于2019年8月5日召开会议,研究修订《蚌埠市妇联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并于8月6日印发,明确“三重一大”等重要内容。二是党组于8月26日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将该《条例》发放给每位县级领导,要求会后认真自学,熟悉掌握。
3.以政代党决策党内重大事项问题突出。
(6)2013年以来,市妇联党组对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大多是通过主席办公会传达贯彻、研究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议事内容。二是已严格按照规定分类组织召开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并规范会议记录,做到了党政分开,没有再出现以政代党决策党内重大事项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7)市妇联党组没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修定完善了市妇联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并执行到位,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研讨交流每季度1次,研讨交流结合妇联实际,确保“学思用”有效贯通。二是已于2019年9月份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党组议事日程。
5.抓基层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
(8)在抓班子带队伍的过程中,习惯于用人文关怀、仕途激励等办法,很少运用党章党规约束性和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二级单位的管理不到位。
一是市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下属支部一直坚持集中学习制度,7月10日下午,组织所属支部党员于赴蚌埠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二是结合大讨论活动定岗定责定目标,进一步明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将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明确党章党规的约束作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根据二级单位实际情况,二级单位负责人按要求每周参加市妇联主席办公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机关党总支和机关换届,将二级单位党员纳入机关党支部管理,其中2名党员分别当选为机关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切实实现二级单位思想教育常态化。四是指导二级单位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6.理论学习照本宣科走过场。
(9)查阅2016年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以及机关党支部政治学习笔记,发现基本局限于通读、领读等形式,很少开展深层次的学习研讨和交流,学思践悟有差距,知行合一统筹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邀请专家开展主题宣讲,结合“七一”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爱国教育基地现场学习,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不断丰富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支部学习方式,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多层次开展学习研讨和交流。二是党组结合学习计划定期对学习研讨和交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学习有效、研讨扎实、知行合一。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7.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0)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于2019年8月26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了解了选人用人程序。二是下一步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选拔干部,及时进行任前档案审核及任前谈话等。
(11)干部档案和考察文书档案管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9月份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组织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整理。二是对材料缺失或不完整的及时完善归档。
(12)干部考核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已于2019年8月26日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了考核工作需公务回避的几种情形,避免以后再次发生。二是在今后的干部考核中严格执行干部考核回避制度。
8.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不够。
(13)没有将单位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党组自二季度开始已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后将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季度提示单,市妇联每季度制定相应党建工作提示单,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位。三是市妇联机关干部目前已全部为党员,暂不需要发展党员,以后确需发展党员的,严格按照程序发展。
(14)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机关党总支和下属党支部进行换届,换届后已对新一届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二是结合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进一步明确支委职责,党总支将定期对支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三是进一步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四是对市妇联相关领导提出明确要求,需要列席支部会议的时候必须列席,并适时指导支部开展工作。
9.党组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15)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不足,缺少征求意见等环节。
整改情况:市妇联自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始,已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制度,会前充分征求意见,进行谈心谈话,会上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和本次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措施,并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10.基层妇联组织力量薄弱。
(16)市妇联对基层妇联执委培训不及时、不全面,工作指导较少,影响作用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4月份、8月份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市妇联执委进行培训;5月份,邀请省妇联刘苹主席来蚌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宣讲,提高各级执委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和规范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4月30日召开专题培训会,通报2018年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分析去年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原因,邀请财政局相关专家就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进行培训。三是6月中下旬对三县四区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完成情况,采取审阅项目文件、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等方法,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11.违规兼职专项整治不彻底。
(17)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清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的退休干部目前已被刑拘,在此之前市妇联已经多次督促其注销企业,且该退休干部也写过书面说明。二是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已经递交申请报告,进入退出程序。三是下一步将开展违规兼职整治工作“回头看”,要求市妇联及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2.形式主义问题突出。
(18)调查研究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8月采取实地察看和座谈交流的方式,深入三县六区进行调研走访,通过实地考察妇联组织、走访妇女群众,着眼妇女群众需求,了解2019年上半年全市妇联工作开展情况,谋深谋实下半年工作思路、举措。二是加大对扶贫工作调研,坚持每月一次组织包保干部入户走访贫困户,进一步了解澥河村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帮扶村发展需求;在工作中注重将单位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个人摆进去,切实将妇女工作与脱贫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制定“四送四通”方案,根据贫困户、留守妇女需要,制定授课计划,送政策和知识上门,同时做好跟踪服务。
(19)在印发制度汇编工作中重留痕不重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妇联实际,以及我市党风廉政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是根据市公务接待工作要求,结合市妇联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妇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制度》。三是下一步市妇联根据实际更新修改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并加强监督指导。
13.官僚主义现象存在。
(20)在研究干部提拔使用中,主要负责同志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党组已于2019年8月26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了党组议事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妇联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执行末位表态,与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三是组宣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也认真学习了相关制度和条例,进一步熟悉了业务工作。
14.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时有发生。
(21)报销出租车车票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公车改革后,市妇联已从在职人员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中扣除5%用于办理紧急事务,杜绝了这种现象。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增强财务人员责任心,对报销费用严格审核把关,不该报的不报,不能报的不报。
(22)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在市妇联主席办公会、机关党员会进行厉行勤俭节约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截止目前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二是通过在单位办公室、楼道等张贴节水电标识,努力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节电节水意识。
15.制度建设执行不严。
(23)制定制度缺乏约束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2019年蚌埠市妇联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严格落实《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着力解决“庸、懒、散、浮、拖”问题,对标中心找差距,立足自身勇担当,鼓励干事创业、争先进位,持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二是加强机关效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每月对机关效能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并进行通报。三是严格考勤管理,定期对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市儿童活动中心严格请销假制度,3天以内由儿童活动中心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16.服务意识有待加强。
(24)个别市民投诉到市长热线,给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现场工作人员为聘用人员,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当事人道歉,得到了谅解。二是加强对市儿童活动中心人员服务意识教育,不定期对其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7.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位。
(25)党组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党组已于2019年4月30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研究制定了《蚌埠市妇联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下半年将至少再召开1次专题会议。二是向市儿童活动中心派驻工作组,帮助其梳理问题、推动工作。三是结合机关党总支和机关换届,将二级单位党员纳入机关党支部管理,其中2名党员分别当选为机关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四是二级单位负责人按要求每周参加市妇联主席办公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市儿童活动中心财务进行第三方审计;五是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赴江苏南京、苏州、常州、无锡以及省内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学习交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拓宽思路、寻找合作项目,进一步促进市儿童活动中心发展,逐步解决上访问题。
(26)党风廉政教育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已经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形成常态化学习格局。二是已经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学习研讨,结合案例进行了警示交流,组织机关及二级机构观看了发生在我市的警示教育宣传片,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7)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除签定责任书外,结合妇联实际制定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考核奖惩相结合,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市儿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交市儿童活动中心组织人事(或办公室)部门保管,并对市儿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因私出国(境)需严格履行书面请假程序,并报市妇联备案。四是已告知市儿童活动中心因私出国教师因私出国程序,并要求其上缴个人因私护照。
18.日常监督缺位。
(28)对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规范、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的退休干部目前已被刑拘,在此之前市妇联已经多次督促其注销企业,且该退休干部也写过书面说明。二是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已经递交申请报告,进入退出程序。三是下一步将开展违规兼职整治工作“回头看”,要求市妇联及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19.“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
(29)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认识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班子成员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结合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等对所属部门和人员加深了解和管理。二是市妇联党组学习了《蚌埠市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操作指引》,加强“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抓早抓小,抓在平时。
(30)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市妇联党组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做好防范措施。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整改、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抓早抓小抓经常,及时遏制干部职工思想和行为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干部思想防线,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形成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20.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31)巡察发现,2013年部分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明确市妇联固定资产采购方式及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采购程序。二是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按要求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财务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
21.随意进行工程变更。
(32)市儿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装修随意增加工程变更,工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儿童活动中心及办公室共同进行项目资金核查。经核查,2015年底市儿童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通过招投标由重点工程局负责此项目,中标价为105.54万元,实际结算价为115.18万元,结算价中有10.84万元是市妇联按照省妇联打造省皖嫂家政基地要求,拨付给市儿童活动中心,用于儿童活动中心一楼皖嫂家政服务大厅的改造,经2015年4月7日市妇联第10次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二是今后进一步加强市妇联及二级单位工程项目监管,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实施项目。
2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33)未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省妇女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建立项目资金县区级财政报账审核制度,强化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
(七)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对省妇联“巾帼脱贫行动”工作研究不深不透。
(34)党组对如何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推动落实“巾帼脱贫行动”思考不多,研究不深,把相关工作当作一般性业务工作直接交由职能科室,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研究省妇联“脱贫攻坚”工作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的重点,每月召开一次巾帼脱贫工作会议,把脱贫攻坚工作与妇联日常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家政找妇联,做家政找妇联”的氛围。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家政管理人员素质,培育典型,树立品牌。
(八)行业领域特点方面的问题
24.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35)2015年至2018年期间,市妇联在落实“皖嫂”家政服务项目中,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要求实行报账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对“皖嫂”家政服务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皖嫂”家政服务项目中,2015年、2018年项目是在市妇联实行的报账制度。因2015年底,省妇联、省财政厅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评估验收时提出,项目款要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因此2016年和2017年的项目款是拨付到阳光家政服务部,但这两年所花款项也都是按照实施方案并通过市妇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才进行实施。2017年年底由省妇联、省财政厅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又提出项目款应在市妇联实行报账制,故2018年项目款没有拨付实施主体,是在市妇联实行报账制。二是今后将加强对“皖嫂”家政服务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报账审批。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工作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市妇联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山路45号,联系电话:0552-2056413,邮箱:bbflzds@126.com。
中共蚌埠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