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县监委向怀远经济开发区、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近日,怀远县印发《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稳妥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
方案明确,县监委向怀远经济开发区、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出监察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所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处置问题线索。经县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提出监察建议,根据授权并经县监委同意或批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在明确职责权限的同时,该县还建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深入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健全协作组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将监察职能纳入其中,逐一明确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协作和案件审理协作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及监察措施使用等进行规范,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工作能力。截至目前,18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已全部挂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的要求对监察办公室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明友介绍道。(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