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禹会:派出4个监察办公室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时间:2020-04-01 17:2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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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根据上级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相关的公职人员履行监察职权,坚持边干边完善、边干边总结、边干边提升,努力把监察工作做细做实……”日前,蚌埠市禹会区监委第一综合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在就职后表示。

为进一步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该区印发《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试行)》,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

方案明确,区监委向长青乡、马城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向涂山风景区和各街道派出2个综合监察办公室,与对应的综合派出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出的监察办公室由区监委领导,对区监委负责,向区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在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业务检查考核、提名考察等方面以区监委领导为主。并按照职责权限,对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处置问题线索;经区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提出监察建议;根据授权,并经区监委同意或批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同时,该区注重建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派出机构内部工作制度,明确请示、报告、备案程序,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加强对派出机构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及监察措施使用等进行规范,坚持完善乡案县审制度,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工作能力。同时加强对派出机构干部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探索规范和完善对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的管理及指导,出台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确保基层监察工作无盲区、零死角。”该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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