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守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四风”,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发出《关于2020年“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的通知》,进一步严明两节纪律,持续纠治“四风”。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组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采取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节日廉政提醒、工作约谈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五个“严禁”纪律要求。
同时,纪检监察组还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处置,及时通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