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和全面从严治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助市院党组研究制定了《蚌埠市人员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该制度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包括全体成员会议和相关部门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规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的6项主要职责和基本程序,要求全体成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集,相关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强调了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确定的重大事宜,要及时向党组专题报告,并经党组研究决定后部署实施。(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