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巡察除对五家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外,还将对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过的七个已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聚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成果……”日前,怀远县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启动,对被巡察县直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进行“政治体检”,同时对已出列的七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市委第四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将“察”与“改”同步推进,着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怀远县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以“察”“改”贯通为抓手,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该县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结合巡察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巡察工作全覆盖方案,对巡察范围、巡察对象等逐项进行调整,编印《巡察工作资料汇编》,对巡察准备、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整改等环节进行细化规范,巡察前拟定巡察工作方案及时征求各巡察组意见,巡察中各巡察组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巡察后由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同时,将“改”字贯穿始终,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方案把关审核,指导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完成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真改实改,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全面整改。为防止整改报告“一报了之”“文字整改”,不断强化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每轮巡察结束后,组成专项检查组集中开展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项检查,按照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建章立制是否到位的标准,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台账、佐证材料等进行检查,并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应付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发生,确保做到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