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服从组织的处理决定,一定牢记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近日,蚌山区法院葛某某因工作履职不到位被诫勉谈话后,对组织的提醒关爱表示感谢,并表态将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今年以来,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将诫勉谈话等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出击,使谈话对象受到深刻警醒,严防小错酿成大祸。截至目前,该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65.2%,同比增幅87.5%。
为提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将谈话材料整理归档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切实提高监督执纪严肃性和约束力,还定期开展“回诊”,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就是对干部最大的关爱、最好的保护。”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我们既直指问题、分析原因,阐明纪律的严肃性,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纠正错误、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