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明确定责压担子。印发《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县监委向怀远经济开发区、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着重加强对其所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处置问题线索;经县监委批准或授权,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提出监察建议、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强化指导促履职。健全协作组制度,细化监督检查协作、审查调查协作和案件审理协作工作流程,对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及监察措施使用等进行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明确请示、报告、备案程序,细化监督考核,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出)机构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截至目前,19个派出监察办公室均纳入7个纪检监察协作组统一管理。
培训践学提能力。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培训作为增强改革质效的重要内容,以纪检监察大讲堂、视频培训、座谈交流、模拟演练、知识测试等形式,实现业务理论与实战能力的双提升,全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分类施教,开设村级纪检委员专题培训班,从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结果运用等方面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及时补齐理论短板、督促提升监督实效,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好“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的作用。截至目前,全县362个村(居)共配备村级纪检委员362名,组织开展培训19场次。(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