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上半年运用 “四种形态”处置379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9.2%、12.1%、4.7%、4%。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前移监督关口,将谈话提醒和约谈函询等措施与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预防工作有机结合,贯通运用党性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或正在发生的违纪行为及时亮剑,快查快办;对问题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及时改正的党员干部,贯通运用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拉一把”。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操作指引》,明确谈话函询的请示报告程序和承办部门负责人、协管领导、分管领导的职责权限,谈话函询前“量身定制”谈话函询方案,根据谈话函询情况做出分类处理,杜绝“一谈了之”。
同时,综合打造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监督网络,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严”字当头长震慑,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严查快处各类违纪问题,尤其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精准梳理、分析和研判问题线索,明确所有转送件办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立案审查调查、取证、移送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重大问题、疑难案件成立专案组,抓住关键节点、主要疑点,找准案件难点、调查重点,着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做到既讲政治、又讲纪法,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化,力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