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细致开展廉政鉴定,严把干部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廉政鉴定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现象。
该县明确廉政鉴定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受理,会同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进行联合审查,层层把关,确保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鉴定对象严格审核是否有信访问题线索,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的情况,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等情况,确保审核无死角、无遗漏。
廉政鉴定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遵照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回复意见结果失真的、以权谋私、失密泄密等行为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截至6月,对干部任用进行廉政鉴定6批30人次;对干部职级晋升出具廉政鉴定8批117人次;对各单位评先评优出具廉政鉴定15批336人次;对村(居)“两委”干部初步人选廉政审核2批7人次。其中,对1人提出暂缓晋升处理。(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