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巡察组集中对十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的17家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反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天奇及其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部分单位的巡察反馈会。
据悉,今年5月14日至7月3日,十一届市委开展第十轮巡察工作。市委组建4个巡察组,对市委统战部等15家单位党组织开展的常规巡察,同时对、蚌埠商贸学校等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反馈指出,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巡察发现,少数单位党组(党委)政治意识淡化,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少数单位党组(党委)廉政风险意识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偏差;少数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虚化,执行组织制度存在弱项。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作用和责任使命,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全程强化对标对表,推动巡察整改从严从紧;全力抓好“三个结合”,推动巡察整改抓常抓长。要将巡察整改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要将巡察整改与人事调整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突出改革力度、突出执纪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改立并举,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推动改革创新,巩固巡察成果;适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整改问责,发挥利剑作用。被巡察党组织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市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