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扎实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核查处置

时间:2020-10-26 17:2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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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五河县始终注重做好线索的收集、核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处置各类举报线索,做到分类处置、快速核查、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章立制立足“早”。为促进和规范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工作,该县及时出台《五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线索核查办理的原则、受理的范围及分类、处置程序、核查反馈要求、核查反馈报告的内容、线索核结的标准、督办及奖惩等内容,建立和完善了线索收集、上报、核查、反馈、督办、案件办理等工作制度。

分析研判立足“准”。制订《五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实行例会制度,坚持每周对收到的各类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区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一般案件线索、其他线索。再报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批准,分别转交给有关单位核查处理。

分类处置立足“细”。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线索,交由县纪委监委核查办理;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以及一般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交由县公安局核查和侦办;其他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类举报线索,交由有管辖权的县职能或主管部门、乡镇核查处理;对不宜由线索归属地单位核查或涉及多个单位管辖的涉黑涉恶线索,指定某一个县职能部门组织核查处理。

奖惩问责立足“严”。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体系。对不及时核查、处理或拖延回复的;对不核查、不报告或者核查不认真、不细致的;对作出“无犯罪嫌疑”核查结论,却被上级以涉黑涉恶类案件立案侦查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按照党纪政纪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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