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蚌埠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近期建立了5家监督单位(含二级机构)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一是三级审查,确保真实。廉政档案,实施一人一档,科级干部本人须亲笔填写《廉政档案基本信息表》,对填写内容负责;填报的信息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纪检监察组;纪检组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二是动态更新,确保及时。档案内基本信息采取定期收集与动态补充相结合,新提拔的科级干部或现有科级干部的相关信息,如房产、婚姻、岗位、奖惩等发生变动,个人应于发生变化后一个月内填写基本信息表或《个人重大事项变更表》。三是使用规范,确保安全。原则上廉政档案一式两份,由单位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分别专人专柜保管,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调阅程序,填写《档案利用审批表》,遵守保密纪律。(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