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隐之(?—414年),字处默,濮阳鄄城(今山东鄄城市)人。东晋时期廉吏、名士。其不惧贪泉的故事广为流传。
石门镇是古代进入广州的必经之地,那里有一泓泉水叫“贪泉”。相传,此处泉水清澈见底,甘甜可口。凡是喝过“贪泉”的人,都会变得十分贪婪。经过石门的官员,没有一个敢喝的,即使口干舌燥也强忍着,以保证自己的清廉。
时年,吴隐之被任命为广州刺史,赴任经过石门镇时,听说了关于“贪泉”的故事,决定前往探个究竟。他来到泉边,见此地风光秀丽,山清水秀,一股泉水从石缝中汩汩流出,泉水清澈可人,不禁赞叹:“好泉水啊!”他接着对随从说:“美好的东西容易引起人的贪欲,我现在知道有人喝下它就丧失清白的原因了。”吴隐之蹲下身来,掬了一捧水,喝了起来,并作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意思是:人们都说喝了这泉水,就会贪财爱宝,假若让伯夷叔齐那样品行高洁的人喝了,我想终究不会改变那颗廉洁的本心。实际上,吴隐之是借此诗表明了自己的清白之志,无异于他的就职誓言,他也真正实现了自己“终当不易心”的誓言。
吴隐之上任后,时时牢记自己的誓言,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平时生活俭朴,不沾酒肉,吃的只是蔬菜、干鱼,穿的是过去的旧衣服。还下令将前任太守使用过的豪华丝帐、帷幕及各种贵重饰物统统撤除,一并归入国库。当时许多人认为他只是做个样子,然而他却始终如一。
吴隐之的一个下属看到他天天吃鱼干,误认为他喜欢吃鱼,就弄了些名贵新鲜的鱼来,献给他。不久,吴隐之感到下属的用意后,不但不领情,还严肃地责罚了下属。吴隐之在广州任职期间,两袖清风,为官正派,官员们不敢贪赃枉法,民风日趋淳朴,百姓安居乐业。
回到京城后,吴隐之居住在一个小宅院中,篱笆与院墙又矮又窄,内外只有六间房屋,非常拥挤。朝廷赐给他车和牛,又为他修造住宅,他坚决推辞。后来,吴隐之官位逐渐高升,但仍保持清廉俭朴之风。家里以竹篷为屏风,生活用具极为简陋。每月领到的俸禄,大部分用来接济亲戚和穷人。
吴隐之酌“贪泉”,明廉志,表明他志向坚定、清正廉洁,值得当代党员干部学习。党员干部能否保持清正廉洁,关键在于自身拒腐防变的本领,不能怪罪于客观条件。廉洁是一种风骨、一种境界。清正廉洁不仅是做好工作的保证,也是衡量一个人人格和心灵的准绳。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以德正其身,才能不为纷扰的世俗诱惑;以廉明其志,才能朝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迈进。廉洁自律是一堂长期的道德修养课,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升廉洁自律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增强自身免疫力,杜绝走向腐败之路。(五河县纪委监委梁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