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接受乡镇(怀远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村和社区党组织的双重领导,监督对象为村和社区‘两委’及其班子成员和党员,主要协助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近日,怀远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村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村和社区党组织中纪检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监督向基层、一线、群众身边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着力整合基层监督力量,通过强队伍、建制度、提素质,在村级纪检组织队伍建设、职能作用发挥、履职能力提升方面下功夫,促进村一级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该县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的同时,对村(社区)纪检委员同步进行调整,整合监督力量,严把党龄、文化程度、群众基础等资格 “关口”,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任程序,把能监督、愿监督、会监督的人员选拔出来,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纪检委员的选择上严格把关。通过开设村级纪检委员专题培训班,从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结果运用等方面强化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委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及时补齐理论短板、督促提升监督实效。
同时,该县着力推动村级纪检监督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健全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考核评价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明晰村和社区纪检委员实行由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业务工作由乡镇纪委指导的双重领导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赋予纪检委员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监督权、对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权,主要履行对村务决策过程、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着力构建村和社区党组织领导、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工作格局。(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