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纪律要求,日前,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发出《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在“两节”期间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