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与施工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怀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深入在建项目工地实地走访,倾听农民工们最真实的声音。
日前,怀远县紧扣春节这一时间节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结合工作实际,向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纪检监察机构下发《工作提示单》,以条目式的清单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紧盯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以监督护航农民工工资发放。
该县纪委监委与各纪检监察机构同向发力,紧盯所在乡镇政府、驻在和监督单位职责职能,重点对人社、经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化服务广场等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主管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梳理排查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台账,对账销号,逐项过筛,制定清偿措施办法,明确解决问题“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为做到有的放矢,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在建项目工程支付农民工资情况的督查,尤其对曾经发生过拖欠行为的工程进行重点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怀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同时,对发现问题跟踪高效处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验收和竣工审计,及时整理资料进行报账,督促财政部门足额拨付工程款。对一时无法审计结束的项目,督促相关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拨付项目进度款,及时掌握办理进度,确保办结质效,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监督检查69次,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核查处理完成,清欠数额40.825万元。(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