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副书记曹哨兵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光友,市政府副市长王庆武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捍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顾晓峰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代表巡察组进行了反馈。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石新凤,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徐元龙、范新君、夏波,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党委总揽全局意识不强,政治建警成效有差距,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履行服务职能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重大项目监管不力;党建引领示范作用不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反映,已按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