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规范和加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晋职”。1至3月份,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资格评审等方面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批次,审核36人次。
严格审查,确保准确性。在收到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函后,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专项组务会,围绕被征求意见人员涉及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内容进行审查,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分别提出回复意见。
严格程序,确保规范性。落实按规受理、集体研判、领导审批、归档备查等工作程序,确保回复规范、质效并举。
严格责任,确保纪律性。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把关不严、审查不严谨,或者故意隐瞒违纪事实,造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失实失准的,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