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陶郝海这几天在全国出名了,只是这“名”出得有点尴尬,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月26日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通报。
通报显示,陶郝海2018年9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他没有吸取教训,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又先后6次接受开发区内有关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2020年“五一”期间,接受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工程项目的某建设公司安排赴浙江象山的旅游活动,相关旅游费用由该建设公司支付。
刚看到这则新闻,我很纳闷,我大体算了一下,陶郝海2018年9月受处分后,只隔了十个月时间,又开始违纪了。此后,6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1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平均43天就有一次违纪行为。
陶书记、陶局长的记忆力为何如此之差,在曾经跌倒的地方再次跌倒,用书面语言来说就是为何不吃一堑长一智,用我们老家的话来说就是为什么不长记性?
我认为,这里面显而易见的原因是陶郝海对纪律满不在乎,缺乏敬畏之心,有侥幸之心和赌徒心理。深层次的原因是他缺乏政治意识。
政治意识从来不是一句抽象的话语,它体现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陶郝海手中有权,但这权力不是他个人的私人物品,权力姓“公”,作为开发区内分管工程项目的直接负责人,陶郝海的职责是依规依纪为区内企业搞好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放心、安心、省心,与企业经营者“亲”。
这里的“亲”是亲切,亲近。作为公职人员,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热心、诚心、耐心,让企业经营者有亲人般的感觉。但是这种“亲”应该是亲密有“间”,这个“间”就是“清”,指清正廉洁。其底线就是不能以“亲”之名夹带私货,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企业添负担。
陶郝海显然没有认识并处理好“亲”“清”的政商关系,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安排的旅游,须知每一次宴请和旅游都是要由管理服务对象买单的,都是要计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的,他的所作所为损害了他所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形象,这就是不讲政治,不讲大局的具体表现。
我还注意到陶郝海的另一重身份,他是所在建设局的党支部的书记,作为党员和党组织负责人,陶郝海理应在廉洁从政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承担起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陶郝海在违纪受到处分后不吸取教训,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无物,仍明知故犯,不知止,不知敬畏,背离了初心使命,其影响更为恶劣。这一案例的发布,有助于警示存在类似问题的党员干部,要知敬畏,明底线,提升政治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为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新征程奉献光和热。(蚌埠市淮上区纪委监委 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