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我村在低保新申请户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打造‘阳光低保’,并通过乡低保联审联批小组共同审批,效果十分显著,村民对公示评议结果心服口服……”面对区纪委监委关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燕山乡燕山村党支部书记葛多伟一边介绍工作开展情况,一边展示从“申请受理(党支部提议)”、“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批审核”到“长期公示(结果公开)”6个步骤的详细记录。
连日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对各乡(街道)、村(社区)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工作中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实则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规范运行。”区纪委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区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十七项33条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和十七项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优化议事决策流程,确保“小微权力”航向不偏,防止基层干部“误入迷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区纪委监委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分赴全区2个乡4个街道40个村(社区)开展了为期5天的实地督导检查。紧盯“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具体执行、公示监督、宣传引导等内容,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村(居)民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两清单一程序”在“三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决策实施事项的清单记录、乡(街道)监督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平台设立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区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