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是继承发展党的优良传统、严肃党的纪律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对选人用人的腐败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2021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是换届之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汲取辽宁拉票换届贿选等案件教训,在换届选举中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换届风气,这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的重任。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历史反复证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严肃换届纪律是严肃党的纪律应有之义,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歪曲民主,就会降低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提拔重用优秀的、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首先要保证换届的民主,换届的风清气正,打击用人上的一切不正之风,及时给群众公开换届工作的进展情况,扩大民主,按照选人用人标准,把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只有在换届过程中发挥民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启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放心,让群众放心。就必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以对党组织高度负责、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执纪必严贯穿到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规定,要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其中十项要点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坚持预防在先,强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民主监督,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严厉查处,形成对选举中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纪检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的渠道,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
严肃纪律事关换届目标的实现,事关换届保障举措的落实,事关各级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升,今年8月份开始,我市村居“两委”又将面临换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基层纪委监察办必须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一场硬仗来打,通过严肃纪律、匡正风气,进一步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切实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蚌埠市经开区长淮卫镇纪委 马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