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问题反馈,针对涉农领域项目和资金后续监督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认真梳理清查和整治。
一是充分发挥驻在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责任。联合制定并下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改的通知》,组成督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账销号。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针对各县区对涉农资金和项目监管不到位、不规范、底数不清、资金沉淀较多、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督察组通过全面排查、逐项梳理查找问题,要求县区农业农村系统制定整改措施对账销号,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系统解决全市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制订了《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合驻在单位对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提出具体监督办法,进一步压实驻在单位党委主体责任。(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