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投集团纪委:“十一条禁令” 为纪检人员划定“红线”

时间:2021-08-16 10:36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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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公开发表或附和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不准泄露、扩散与信访人、信访件或问题线索相关信息或资料,或者将信访材料转给被反映的组织、人员;不准索取和收受与信访件或审查调查案件有关人员的吃请、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近日,蚌投集团纪委向所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下发《蚌投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禁止规定》,为集团各级纪检工作人员划定“红线”。

《规定》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等方面,列出11条禁止条款,明确违反禁令者,必将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规定》紧扣纪检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执纪上的岗位风险,以负面清单形式,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人员行为的纪法底线,着力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刚性要求。

“打铁的人必是铁打的人,《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从业行为,我们将用铁的纪律严格监督和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蚌投集团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投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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