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摒弃侥幸心理,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近年来,‘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可有些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偏偏就‘顶风而上’。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43件,党纪处分38人,政务处分5人,开除党籍18人,开除公职1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该县坚决严办快处,促成“不敢酒驾”新态势。针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坚持从严从快,重拳治理,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三个一律”(即一律先停职再处理、一律深挖彻查背后“四风”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通过追责问责倒逼担责尽责。
全面合力整治,形成“不能酒驾”新格局。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向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亮剑”的整治合力。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梳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深挖细查其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
加强以案示警,树牢“不想酒驾”新思想。加大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梳理9起我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编印300本典型案例读本发放到全县各级党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心存戒律、远离红线,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党员身份不是‘护身符’,酒驾醉驾危及公共安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绝不是小事,我们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