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坚持“三个一律”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

时间:2021-11-10 11:27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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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要求,创建安全、规范、和谐、有序的交通通行环境,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自觉做良好交通秩序的参与者、倡导者、维护者……”日前,怀远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严明纪律规矩,提前作出警示。

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怀远县纪委监委坚持“三个一律”,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对今后发生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先停职再处理、一律深挖彻查背后“四风”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真正做到长管长严、长效长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时间延续至12月底,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将警示教育、查处问题、以案促改、完善制度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对近年来发生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统筹协调联动,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既追究交通违法责任,又溯源倒查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并坚持“一案双查”,对酒驾醉驾问题多发、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

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治理,对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将督促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怀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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