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3名工作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920元,请立即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委巡察组……”日前,怀远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并对整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去年以来,怀远县委将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移交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推动解决整改突出问题50多个,让“马上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怀远县委巡察机构完善修订《中共怀远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环节,明确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突出问题等纳入立行立改事项范围,为立行立改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每日梳理汇总立行立改事项向组长报告,经组务会集体研究后,填写《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移交审批表》,通过县委巡察办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及时移交被巡察党组织,防止问题“过夜”,确保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节奏更快、效率更高、震慑更强。
县委各巡察组在对立行立改事项的具体处置方面充分征求被巡察党组织意见,同时加强对立行立改事项的跟踪督办,各巡察组建立督查清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单独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进行监督。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向9家被巡察党组织移交超标准发放工会会费、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需立行立改问题15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严从快整改。目前,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被巡察党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清退违纪款4万余元。
“通过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巡出了效果、形成了震慑,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立行立改这一有效手段,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监督质效不断增强。”怀远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