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未收到该同志的信访件及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日前,蚌埠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在区委组织部拟选拔任用人选任前考察征求意见表上作出回复。今年以来,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份涉及556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完善制度,严把程序规范关。区纪委监委从受理范围、受理权限、回复内容和时效、责任追究4个方面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进一步予以规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加强回复意见台账管理,规范资料归档工作,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结论准确。
优化流程,严把廉政审查关。区纪委监委采取归口管理、层层把关、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由区纪委监委党风室牵头,信访室、案管室分别逐人进行审查,全面体现征求意见对象有无信访、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等方面情况,以事实为依据提出具体回复意见。同时,实行部室负责人、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四级审签机制,层层审核把关、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审查意见全面、客观、公正。
坚持原则,严把意见回复关。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规范保密原则,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对已经查明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的,如实出具回复意见;对涉及信访和问题线索的,提高核查处置效率,稳妥把握回复内容,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关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直接影响干部个人成长进步,短短几句话、薄薄一张纸,实则是经过多方面谨慎细致、层层把关得出的精准结论。”龙子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