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乡是否成立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19个村(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都怎么样,是否建立问题台账?”这是蚌埠蚌山区纪委监委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幕。
近日,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排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区、乡(街)两级纪检监察机构闻令而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护航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排查民宿、饭店、农家乐、超市73户,自建房42栋。
明确专项整治职责。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绷紧自建房安全管理这根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夯实房屋权益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消除到位。
强化专项整治监督。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全区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专业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摸清所有自建房基本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同时,通过各村广播、宣传栏、村干部入户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建房人、建筑工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压实专项整治整改。对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督促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坚持科学精准施策,抓好分类整治,对照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专项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虚报、漏报、瞒报问题或整改不力、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严肃查办,严惩不贷。
“当前,针对农村自建房存在的一些问题,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农村自建住宅房标准等方面,建立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蚌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