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小小“监督函”发挥日常监督大作用

时间:2022-06-20 17:3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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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存在在企业兼职的行为,有可能涉嫌取酬的问题,请你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认真查摆问题产生的原因,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并主动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近日,五河县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县财政局发出“监督函”,督办具体问题。

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立足事前提醒、事后督办,对工作中存在短板、漏洞的单位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发函”提醒,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监督函’以条目形式列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直接送达单位主要负责人手中,并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有效发挥了日常监督作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及时发现监督单位的工作短板,防止“小漏洞”演变成“大问题”,既能让被监督单位感受到温度,也能感受到力度。

下达工作“监督函”只是上半篇文章,核实问题、推动整改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要求相关单位在接到“监督函”后,针对指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再进行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力争将违纪违法苗头消灭在萌芽期,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从源头上构筑防腐拒变防线。

此外,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或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段,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提醒函”,对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出廉政提醒和具体要求,做到警钟长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推动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把‘监督函’‘提醒函’作为‘两书’运用的重要补充和推动日常监督精准化的重要抓手,督促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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